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决 定,2001年我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该议定书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文件,关税减让表是其重要附件之一。本次议案是我国加 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关税减让表进行修正,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减让修正案。会议通过该议案表明了我国支持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一贯立场。
此次审议批准修正案,有利于推动各方落实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扩大信息技术协议产品范围谈判成果。我国于2012年加入该谈判。经过各方艰苦磋 商,2015年12月16日,包括我国在内的24个参加方联合发表了《关于扩大信息技术产品贸易的部长宣言》,明确各参加方将在完成审批后,按照zui惠 国待遇原则,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逐步取消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这是世界贸易组织近二十年来取得的*重大关税减让成果,所涵盖产品的每年 贸易额约为1.3万亿美元,这一成果顺利实施将有力地促进贸易、投资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经济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据悉,我国上 述产品的贸易额约占同类产品贸易额的四分之一,居世界*。各参加方实施降税,将有利于促进我国信息技术产品的出口,并有利于我国使用信息技术产品的 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迈向产业。我国降低关税客观上也将给相关产业带来压力和挑战,将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不断提高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